更多医疗机构将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,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与便利性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中国残联近日印发《关于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》,要求更多医疗机构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,切实改善残疾人就医体验。 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持续关注,也反映出医疗服务在人性化和包容性方面的重要提升。医疗机构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,其无障碍环境的优化不仅关乎残疾人的出行便利,更关系到他们能否平等、尊严地享受医疗资源。此次意见的发布,为推动构建更加公平、温暖的医疗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,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。

意见明确,医疗机构应按照标准设置无障碍标识和无障碍停车位(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),并设立低位服务窗口,配备无障碍卫生间。在挂号、叫号、缴费等自助公共服务终端设备中,应具备语音、大字等无障碍功能,或保留现场指导、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,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使用需求。 从社会文明发展的角度来看,医疗机构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,更应体现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。无障碍设施的完善不仅是对残障人士权益的尊重,也是提升整体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。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,智能化设备的普及固然重要,但也不能忽视那些因技术障碍而无法享受便利的人群。因此,在推进信息化服务的同时,保留传统的人工服务方式同样不可或缺。只有兼顾便利与包容,才能真正实现医疗服务的公平与温度。
意见鼓励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配备可租借的轮椅、平车,以及便于残疾人移动的辅助设备和防洒餐盘、助食餐具等护理用具。在入口或显眼位置,应对机构内部的主要无障碍设施、咨询服务台、人工服务窗口、自助服务终端等进行标识和指引,帮助残疾人更准确地找到所需服务地点。
意见强调,要借助医疗联合体提升医疗服务的连贯性,充分发挥家庭签约医生的作用,畅通双向转诊流程,通过派驻专家、预留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等措施,为残疾人提供便捷的随访、复诊和康复服务。
此外,医疗机构应继续提供多种挂号渠道,完善电话、网络及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,确保家人、亲友及家庭医生能够顺利为残疾人进行预约挂号。同时,要优化患者就诊流程,简化入院手续办理、医保审核、出院结算、检查检验预约以及出院患者的健康教育等服务环节。